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检测分会(以下简称“分会”)。
第二条 分会是由浙江省内的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机构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为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专业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分会宗旨: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守行业职业底线,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保障行业公平竞争,发挥分会与政府、社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检测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 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指导和监督管理。更多>>